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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品论旅游网】 时间:2011-11-20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中广网昆明11月19日消息(记者贾宜超)为保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可持续发展,规范度假区的管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是国务院1992年10月批准设立的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记者在即将施行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中看到, 该《条例》共24条,其中《条例》第13条明确:鼓励在度假区投资开发和经营旅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旅游产品及相关配套项目,旅游度假、康体健身、休闲娱乐及相关项目,金融、商贸、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文化产业项目,总部经济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度假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
  据了解,经过近20年建设和发展,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已成为昆明市产业突破、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的主要区域之一。1997年,昆明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开发与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度假区不断发展,该《办法》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求,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了该《条例》。
  《条例》的制定结合了昆明的发展状况及以“实体化”管理等制度创新成果,《条例》的施行,对于度假区“实体化管理”及今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1月18日,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专门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度假区各级各部门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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